□通讯员 孙帅 报道
4单位获评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2个红白理事会入选山东省“百家红白理事会典型案例”;市慈善总会荣获中国社会组织最高等级“5A”级、获评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1年市民政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夯实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网,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持续升级,促进民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打造“阳光民生999智联救助”品牌
在阳光民生999大救助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市社会救助“智联”平台,及时完善更新困难群众信息库,救助困难群体9.5万余人,发放救助金2.8亿元。完善主动发现、跟踪救助工作机制,对突发紧急性、临时性困难和因病造成支出型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共实施临时救助491户116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88.87万元,缓解贫困群众的临时性困难。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力至各镇、街道,实现了全市区域内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格局,审批时限由之前的最长33个工作日压减为15个工作日,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投入275万元引进专业第三方机构,强化低保、特困动态监测,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升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质量,深入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救助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余人次。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04元、680元,较去年上调10%、11%,城乡特困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356元、1020元,较去年上调10%、11%,重残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82元,较去年上调10%。
2021年以来共发放低保、特困资金7305万元、2853万元,发放重残护理补贴1440万元。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摸底排查走访慰问工作,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346.8万元。
加强对困境儿童关爱
积极开展“爱相随·童相伴”关爱困境未成年人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全市6处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活动中心,开展个案辅导、小组服务、冬夏令营、梦想游学等关爱活动,直接受益人累计15000余人次,点亮困境儿童“微心愿”。提高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50元,较去年上调10%,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较去年上调10%,2021共发放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救助金300余万元。投资30万元在全市设立5个儿童关爱之家试点,用温暖“小学堂”点亮民生“大舞台”。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慈善一日捐”等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全市累计募集善款3000多万元,开展“慈善情暖万家”、“周行一善”、特困大学生“阳光救助工程”等慈善救助活动,累计发放慈善救助金600多万元,帮助困难群众4000多户。
推进信息化智慧养老模式
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搭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智慧化信息调度平台和胶州市养老门户网站——胶州养老网,将全市3万余名服务对象信息录入“养老服务人脸巡检系统”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各类服务签到、高龄补贴等资金发放进行网络化审批、社会化服务。全市62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29711名高龄老年人相关信息已全部录入平台,切实整合养老行业的资源需求,有针对性地满足老年人所需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增加“机构养老监管”和“补助管理”模块,可在系统中直接查询入住老人信息、户籍、自理能力、入住起止天数等,并一键生成拨付单,全市1542名老人每天由护理员进行人脸巡检,实现了数据采集、资金统计全网络化模式,提高资金发放效率。
打造区域型社区养老中心
全市12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运营,全面推行助餐、助急、助医、助洁、助行、助乐的服务,签约服务3600余名老年人。积极推广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目前已签约家庭床位3529张,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机构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今年以来共计发放高龄补贴1544.62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657.22万元,为30786名老人发放体检补助461.79万元,为193148名60岁以上老年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475.14万元,为240名失智老年人发放智能手环,建立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属安全感、幸福感。
筑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线
市民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我市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11次,通过层层督导、压实责任,整改风险点88个;全市养老机构475名老人均已接种疫苗,积极落实消防、食品、疫情防控等安全防范保障措施。通过养老机构生产安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桌面推演,使各养老机构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养老机构安全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