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支持意见》);近日,青岛市委、市政府又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山东省《支持意见》亮点
去年12月29日,省委书记林武主持召开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支持意见》,进一步凝聚全省工作合力,强化政策赋能支持,为上合示范区建设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支持意见》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是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的系统性、集成式政策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支持意见》注重抢抓新机遇
注重抢抓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机遇,将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丝路电商”综合服务基地等纳入《支持意见》具体内容。同时,《支持意见》抢抓今年中方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机遇,积极争取承办上合组织成员国部长级会议和相关活动,争取再策源一批会议成果,优先支持面向上合组织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各类活动在上合示范区举办。
《支持意见》注重探索新路径
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畅通物流通道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10余项探索创新。比如,针对投资贸易自由度便利度不够等问题,提出提升上合经贸综服平台功能,积极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开展新型跨境易货贸易。比如,针对上合组织内陆国家急需“出海口”问题,提出完善陆海联动国际通道,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际物流服务网络。
《支持意见》注重培育新优势
结合上合示范区建设发展实际精准施策,量身打造支持政策。比如,上合示范区企业可享受A类展会统一补贴政策,科技创新项目纳入省级支持范畴,从省级层面加大对上合示范区建设的要素保障。
《支持意见》注重凝聚新合力
着眼于体制机制堵点痛点,不断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提出完善部省联席会议机制、省有关部门出台专项政策、建立上合示范区与省及青岛市干部交流机制等措施。创新汇聚省内特色资源,推动与省内各类园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实施上合示范区与省内园区财税分享、考核互认机制,加大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在上合示范区的复制推广力度。
青岛市《若干措施》亮点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有关要求,青岛市委、市政府迅速部署有关工作,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围绕上合示范区区域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合作、商旅文交流发展“四个中心”扩能提质和体制机制创新,起草了《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有28项推进举措,主要聚焦“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强要素资源保障五个方面:
区域物流中心方面5项,包括:加强以上合国际枢纽港为中心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胶东国际机场功能定位争取打造国际航空枢纽,争取将上合示范区(上合国际枢纽港)纳入第二批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与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地边境口岸完善通关协调机制等。
现代贸易中心方面4项,包括:争取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油气全产业链品种交易资质,探索打造上合贸易空港,大力发展“丝路电商”,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海关促进中心建设等。
双向投资合作中心方面7项,包括:实施“境外合作区+”计划,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对接、科技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创新,全时推进多场景跨境税收业务快办,鼓励新设立的银行、信托、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以及产业基金落户上合示范区等。
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方面6项,包括:研究明确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办学形式、理顺运营主体,按规定举办上合组织投资贸易博览会等活动,打造上合法务区,鼓励各类外籍人才到上合示范区创新创业等。
要素资源保障方面6项,包括: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探索优化上合示范区管理机制。大力选派专业领域干部到上合示范区挂职任职,鼓励与上合示范区干部双向交流。改革完善上合示范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上合示范区建设的财力支持。按程序研究上合控股集团管理层级。依法依规下放上合示范区发展所需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并争取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
政策亮点
总体来看,本次发布的《若干措施》有以下三个特点:
贯彻中央要求,体现上合特色。《若干措施》出台充分研判了当前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开展有关工作的鲜明特色,进而提出优化提升外事服务、打造人才集聚平台、创新涉外法律服务等有力有效举措。
针对堵点痛点,推进制度开放。《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产业链供应链的堵点痛点,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搭建上合国际枢纽港、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合国际资本港等平台,逐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切实解决企业在地方经贸合作中的相关问题。
聚焦综合改革,理顺体制机制。《若干措施》考虑了上合示范区当前在集聚全省全国经贸资源和流量势能、推动重点载体平台更好运营见效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从统筹协调机制、系统集成创新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推动系统性、集成性解决好突出问题,真正汇聚全市资源力量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
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制度创新成果
近期,青岛市委改革办会同上合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了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制度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本次获评的50个制度创新成果,涉及经贸、金融、交通、法治、科技、人才、文旅、数字等众多领域,全面展现了近年来全市上下加快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实践,概括起来,有四个显著特点:
改革创新探索的牵引性强
获评的50个案例成果,都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上合示范区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总牵引,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职责,系统谋划设计创新举措,加强实践探索,力求取得实效。
改革创新探索的首创性强
获评的50个案例成果,全部都是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积极开展的首创性、差异化探索,体现了青岛在推进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中打造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的实际成效。
改革创新探索的协同性强
获评的50个案例成果,其中有23个案例是部门联合申报、协同开展的。比如,青岛市委金融办、胶州市、上合示范区联合申报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建设上合国际资本港》,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上合示范区联合申报的《做大做强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助力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申报的《释放人才新政集聚效能,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改革创新探索的实效性强
获评的50个案例成果,紧紧围绕上合示范区“四个中心”建设,以推进上合组织国家务实合作为重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破解了一系列堵点难点问题,为青岛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