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2021年2月中旬,日照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在荣安广场一出租房内,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办理3张银行卡出售,获利4000余元。
马某在明知贩卖自己银行卡属于犯罪的情况下还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断卡”是断哪些卡?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去年以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所谓“断卡”是指断以下两卡:
1、手机卡: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2、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做?
1、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件,特别是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电话卡等遗失时,必须到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挂失补办等手续。
2、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不要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
3、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磁条损毁,不随意丢弃。
4、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电话号码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如果发现“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