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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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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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十严禁”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告
(第2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到6月底基本结束。为弘扬新风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确保选出政治素质强、道德品行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群众亲和力强“五强”标准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要求,严明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并明确了严厉处理措施,现予以通告如下:

  一、严明“十严禁”换届纪律

  铁的纪律是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有力保证。各级党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换届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有序参与,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用许诺、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二)严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等不正当活动;

  (三)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利诱等手段,妨碍党员和登记选民自主行使登记权、推荐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

  (四)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党员无正当理由、未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推荐会议、选举会议或中途擅离会场,任何个人未经党组织安排对换届过程录音、录像和拍照。

  (五)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或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以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或煽动、串联、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信访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六)严禁以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毁损、抢夺票箱、选票或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煽动群众闹事、冲击扰乱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七)严禁以打砸、毁坏、抢夺公私财物,辱骂、殴打、威胁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和委派人员,以及村居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办公秩序,阻碍执行公务,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严禁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等不正当活动,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错误言论和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工作;

  (九)严禁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以及违反村(社区)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移交公章、办公场所、财务账本、文书档案和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财产、物资等方式拒绝工作交接;

  (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选举工作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各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在换届选举期间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快、有违必究、有究必严,以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的态度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超前排查化解矛盾隐患,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打击歪风邪气,形成对违纪违法分子的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

  (一)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从快查处,严厉打击。

  (二)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的有关干部及工作人员,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予以从快查处,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或组织免职等组织处理。

  (三)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的党员,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予以从快查处,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劝退或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一律由镇(街道)党(工)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在村(社区)或网格党组织暂缓登记6个月,暂缓登记期间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党员教育党支部,进行思想教育、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登记期满仍未整改转化的,由党员教育党支部予以劝退或党内除名。

  (四)对违反“十严禁” 换届纪律的候选人、被选举人,由纪检、组织、公安等部门予以从快从严查处。

  (五)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受到以上处理的人员,一律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转组织、宣传、武装、公安、金融、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按诚信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处理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处理界限原则上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之日起,到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为止。对“十严禁”纪律规定,此前已经违反的,要责其自觉主动迅速整改,不积极主动整改的,有关部门要参照上述规定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市换届办信访稳控组联系电话:82201570 82201571

  市换届办综合指导组联系电话:82202526 82202560

  地址:市融媒体中心(原广播电视台)西北办公楼2楼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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