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推进“诚信胶州”建设,增强消费者的协税护税意识,胶州市财政局、胶州市税务局、胶州市司法局和胶州市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展发票开奖活动。
一、开奖对象
在胶州市辖区消费且合法取得真实有效发票的城乡居民及外地来胶消费人员,均可参加开票有奖活动。
二、参加开奖的发票范围
消费者录入的发票,必须是在胶州当地缴纳税款的餐饮、商贸、旅游、物业、装饰类单张发票税后金额50元(含)以上正规发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金融、保险、过路过桥、水电费、电信、邮政、有线电视发票以及加油站开具的发票等不在抽奖发票范围。
三、开奖资格
(一)在胶州市范围内,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且付款方名称为自然人的发票。
(二)参加开奖活动的发票,票面必须整洁完好。
(三)参加开奖活动的发票,票面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纸质发票),必须将客户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要素按要求录入完整;国家税务总局新式发票可参加本活动(即电子票)。
(四)单张发票税后金额50元(含)之上。其中,设置大额餐饮消费奖项,发票金额1万元(含)以上。
(五)每张发票只能录入一次,重复录入的发票信息无效;已经参加开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开票有奖;自然人在同一日连续取得的连号发票录入只计算一次。
四、开奖参与
录入方式,消费者可下载登录胶州市融媒体中心“云上胶州”APP或关注“云上胶州”微信公众号,进入发票录入页面,按要求录入后参与开票有奖活动。
五、奖金及奖项设置
一次发票录入两次中奖机会。
1.即开即奖:奖项多多,消费者录入发票成功,验票平台核验通过后,可有机会中得10元至200元不等奖金。
2.现场抽奖:每两个月一期,设置奖项47个。所有录入抽奖系统的发票,全部进入抽奖池,即有机会参与抽取。
特等奖1名,奖励现金5万元;
一等奖2名,奖励现金1万元,其中,大额餐饮消费发票奖项1个;
二等奖16名,奖励现金2000元,其中,大额餐饮消费发票奖项6个;
三等奖28名,奖励现金1000元,其中,大额餐饮消费发票奖项10个。
六、现场抽奖方式与时间
(一)发票现场抽奖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胶州广播电视台《开票有奖》栏目直播、“云上胶州”APP同步播出。
(二)现场抽奖活动每两月一期,邀请相关部门及各界代表参加,由各界代表参与抽奖。
以上活动,均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三)每期获奖名单在“云上胶州”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胶州”APP进行公示。
七、兑奖
(一)即开即奖:实行网上派奖,即开即兑。
(二)现场兑奖:47名1000元以上获奖者,须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中奖发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胶州市融媒体中心资产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确定税后奖金额,经税务部门确认发票的合法性及真伪,并出具发票合格证明后,由胶州市融媒体中心将税后奖金电汇至中奖个人账户。
(三)个人所得税:中奖后,依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达到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需由发奖单位扣除税费后发放奖金。
(四)中奖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经鉴定为假发票的;
2.未纳入摇奖范围及不符合摇奖资格的发票;
3.税务机关已公告停止使用的发票;
4.尚未填开的发票;
5.发票的适用范围与消费项目不符的;
6.票面内容填写不真实或不完整不规范的;
7.票面破损、污染严重以及填写内容或摇奖号码无法辨认的;
8.不在胶州地区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9.超过兑奖时间未兑奖的;
10.兑奖手续不齐全的;
11.发票信息与实际录入信息不一致的;
12.其他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
八、发票违法行为处置对纳税人的发票违法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拨打电话12366举报相关情况,由市税务部门及时受理并查处。
对于持虚假发票或持未纳入摇奖范围、不符合摇奖资格发票参与即开即兑和现场抽奖的当事人,经查实后,追回奖金,取消后续参与开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活动已全面开启,大奖多多,欢迎参与。
详询:82201898